医保贫困户看病报销有啥新规定?

2016-07-23 09:28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7月15日,成都市民陈兵来电咨询,作为医保贫困户在看病报销方面有哪些新规定呢?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方面有哪些规定呢?针对陈兵的问题,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详细解答。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省人社厅出台19条意见助推精准扶贫,为促进贫困人口参加养老保险,意见提出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按100元/年每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按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确定。意见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17年参保率达到100%。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100%。

针对贫困地区专技术人才政策方面,该负责说,将每年在贫困县建立省级专家服务基地3至5个,组织3至5期省级专家服务团到贫困县开展智力服务活动,并对专家服务团和专家服务基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对服务贫困县的专家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岗位聘用以及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此外,贫困地区公开招聘地域性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开考比例,也可直接由市(州)按规定认定后,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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