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欠薪,部门责任制如何落实?

2016-09-24 09:27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9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全面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9月20日,本报邀请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进行权威政策解读。

问:《实施意见》提出,继续推行部门、企业、地方责任制体系,全面治理欠薪问题。部门责任制如何落实呢?

答:继续坚持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或协调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案件,增强主管部门完善分包机制、落实总包责任的内生动力。

问:企业责任如何落实呢?

答:继续坚持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代发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办法,避免农民工工资层层分包并沦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博弈的工具,切实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源头治理。

问:地方责任又该怎么分工呢?

答:地方属地责任,就是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州)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严防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防止因属地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越级上访和矛盾上交。地方工作责任,就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制定并督促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实施办法,承担政府工程项目工资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实行属地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协调主管领域重大疑难案件的包案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定期督查、严格问责等工作制度。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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