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2016-11-06 09:14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10月26日,来蓉务工的刘先生打来电话反映,国庆节后,他到四川某建筑公司当保安,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要求交押金500元,并扣押了他的身份证。当时他准备拒绝公司的要求,对方则称,如不服公司管理制度,可自行走人。刘先生问:用人单位有权利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吗?一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能要求单位赔偿吗?

针对刘先生的问题,四川蜀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积焱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理。

同时,程律师表示,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一旦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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