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释法:开虚假工资欠条 易“引火烧身”

2016-12-08 08:51 来源:51网 分享到:

“本报记者赴山东为川籍农民工讨薪”连续报道之五

专家释法:开虚假工资欠条 易“引火烧身”


王晓荣(左三)正在给农民工讲解讨薪注意事项,做到有理有节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不知不觉,本报记者在山东济宁已为川籍农民工讨薪之事已奔波了好几天。目前当地政府已就欠薪一事全面介入调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农民工在务工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旦遭遇欠薪,他们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和务工单位的用工关系,达不到劳动监察部门和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川籍农民工熊大学、彭香兰、陈广山等人还没拿到钱,就在工资支付凭证上签字按手印,并写下“工程结算,工资付清”的字条,让维权陷入了僵局。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12月4日,干了14年农民工维权的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副主任王晓荣专门对熊大学、彭香兰、陈广山等农民工进行了释法,指导他们重新收集证据,引导他们理性、依法维权。

王晓荣首先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当初为了想尽快拿到工钱,农民工们按公司的要求写下了“工资结清”的字条,然而,签了字,却没拿到钱。王晓荣给支模班的负责人冯强提了三条建议:一、让每个没有拿到工钱的农民工写一份书面证明,在证明上写上“此证明属实,若如造假,自愿承担法律负责”,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按上手印;二、让翠都国际二期项目负责人曹兴惠在结算单、农民工工资表上签字、按手印;三、将收集完的欠薪资料,尽快向济宁市任城区住建局和劳动监察大队各交一份,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请农民工放心,我们会尽快查明事实,差你们多少工钱,一定会足额支付。”11月28日,济宁市政府召开的协调会上,济宁市住建局建筑行业发展科沈科长、济宁市任城区住建局建筑行业发展科周主任、济宁市任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刘队长等人对支模班负责人冯强作出承诺。

工棚外,寒风刺骨,王晓荣不厌其烦地叮嘱熊大学、彭香兰、陈广山等10多位农民工:“每个人写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开虚假工资欠条,容易‘引火烧身’,触犯法律!”“今后,外出务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干完活离开时,如果工钱没付清,一定要让用人单位或班组长、包工头打欠条,上面写明还款时间,并录下他承认拖欠工资这一事实的录音、录像,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到期不付,可凭欠条,直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济宁市政府的介入下,这些农民工能在2017年春节前顺利拿到工钱吗?请读者关注本报的连续报道。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