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咋办?

2017-07-20 10:45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7月17日,来蓉务工的刘先生来电咨询称,2012年3月,他在某建筑公司当砖工。每逢夏季,他都与其他砌砖工人坚守在工地上。几年以来,公司只提供了清凉饮料,从未为其支付高温补贴。他问:四川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补贴,我该咋办?

针对刘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英占。王律师表示,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补贴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给付。四川高温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12元。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

那么,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补贴怎么办呢?王律师说,如果符合高温补贴条件而企业未发放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劳动者投诉后,会去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作出处理。如果职工遇到高温费问题,可通过当地工会与企业沟通协商,或代职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同时,王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妨多留个心眼,对于高温补贴、加班费等项目,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约定好,作为工资的具体构成,一旦企业不发,则有据可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项目必须包括高温补贴,一旦企业不发放,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在出现被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发放的法律规定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王律师说。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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