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布2017年第三批欠薪典型案件

2017-08-01 09:34 来源:青海日报 分享到:

 

                                 海北藏族自治州劳动监察局为农民工发放被欠薪。

为进一步打击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5起长拖不解决和新增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的违法事实。

西宁市城北区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7年1月3日,周伟等重庆籍农民工向西宁市城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城北区石头磊村新农村建设项目A标段施工单位——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金光林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金光林拖欠约200名务工人员的人工工资共计207万元。城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承包人金光林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用人单位及项目承包人金光林于2017年1月11日前支付双方已确认的人工工资207万元,对其它未确认有争议的人工工资由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责令整改期限到达后,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承包人金光林仍未支付人工工资。

2017年2月16日,城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处理。

湟中县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11月11日,四川籍民工兰卡等66人集体投诉,反映青海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在西堡镇东花园村修建垃圾处理厂、挡土墙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95万元。

经查,农民工投诉情况属实。经湟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湟中县信访局协调后,该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解决民工工资20万元。2016年12月7日,湟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青海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及负责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在2016年12月22日之前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在责令期间共支付30万元。但仍有45万元未彻底解决。

2017年1月18日、19日,兰卡等农民工又进行集体上访,经与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法人吴丽华和负责人许志峰多次联系,讲解政策,该公司筹措资金再次支付农民工工资29万元。剩余16万元工资经该公司和农民工协商决定于5月1日发放。

2017年5月11日,湟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该公司迫于压力已于5月20日发放农民工工资6万元。剩余10万元工资日前仍未支付。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李兴伟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5月31日,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循化县街子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厂房办公楼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该工程系循化县街子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厂房办公楼电路安装工程,工程由李兴伟承包,共拖欠1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4.6万元。经调查循化县街子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工程款结算统计表显示李兴伟已领取工程款506300元,李兴伟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2016年6月3日,循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李兴伟逾期未支付。

2016年6月20日,循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6年7月22日,循化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处理。2017年3月20日,循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县街子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厂房办公楼项目拖欠劳动报酬案,被告人李兴伟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互助土族自治县青海嘉诚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7月5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青海嘉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海嘉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青海嘉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青海嘉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法人均为雷发庆,青海嘉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蔡得军工资6848元,青海嘉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拖欠张发英等6人工资63201元,雷发庆作为青海嘉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青海嘉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的法人,共拖欠上述7名劳动者工资70049元。

因雷发庆不接电话,2016年8月1日,互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短信通知公司法人到该局配合调查,2016年8月4日,互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青海嘉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青海嘉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在《海东时报》登报公告,要求7日内支付清所拖欠的劳动者报酬,但青海嘉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青海嘉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6年12月7日,雷发庆委托甘肃雪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拖欠工资纠纷结算事宜代理人。所拖欠余额经互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次和代理律师协商,并多次电话和书面通知并登报公告雷发庆,雷发庆均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拒绝支付劳动者报酬,现无法寻其下落。

目前,互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进一步取证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祁连县江苏屹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4年年底,祁连县人力资源和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投诉,称由江苏屹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祁连恒通花园、鸿翔商住楼、惠通配送中心等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江苏屹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述项目中共计拖欠300余名农民工劳动报酬979万元,项目负责人为陆敏龙。祁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江苏屹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陆敏龙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陆敏龙限期支付劳动者报酬,但双方逾期未支付。

后经多方协调,江苏屹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2016年12月12日,祁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12月16日,祁连县公安局拘传项目负责人陆敏龙并召集甲方业主、各施工代表进行工程量核算确认。2017年1月13日,该公司垫付15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月22日,项目负责人陆敏龙被取保候审筹措资金,但仍有829万元未支付农民工工资。(记者 张 蕴)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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