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难题 农民工致谢送锦旗

2018-04-12 08:58 来源:51网 分享到:


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务工人员杨某(右一)送来的致谢锦旗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只要职工群众有需要,我们会全力以赴,帮助他们依法维权!”4月11日,成都市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该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农民工援助“绿色通道”,把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仅去年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37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89.5万元。

记者在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看到,墙上挂着一面写着“法律援助 无私奉献”的锦旗,格外引人注目。指着这面锦旗,该负责人介绍道,杨某系绵竹县人,独自抚养8岁的女儿,平时在成都打工。2016年9月,杨某在成都某街道边推行电动自行车时,被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韩某撞倒。经交管局认定,韩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受伤后,杨某先后多次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头部右侧枕部硬膜外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期间,韩某多次拖延支付医疗费,杨某也无其他收入,无力垫付,双方矛盾激化。出院后,在韩某的同意下,杨某到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杨某为颅脑外伤后神经功能性障碍,伤残等级十级。但韩某拒绝承认鉴定结果,也拒绝赔偿。杨某无奈之下,只得向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职工群众无小事,我们高度重视此事。”该负责人说,受理该案后,该法律援助中心当天指派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张支陵律师承办此案。随即,张律师与杨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收集证据。2017年4月,张律师向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经审判,法院判决:韩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

然而,对于一审胜诉,杨某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没过几天,韩某不服一审判决,遂起诉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天没拿到赔偿,我们法律援助就会继续到底。”法律援助律师张支陵肯定地告诉杨某:经调查发现,韩某名下无固定财产,工作也不稳定,存在法院判决后无法执行的风险。在二审过程中,他建议杨某调解结案,于是在法院调解下,杨某与韩某达成调解协议:韩某一次性支付杨某7万元,案结事了。

拿到赔偿款后,杨某专程赶到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锦旗,以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杨某动情地说:“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是你们帮我拿到了赔偿,很好地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