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该咋办?

2018-04-12 08:58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4月10日,来蓉务工人员高先生来电咨询称,2017年3月12日,他应聘到某科技公司从事产品销售服务工作,月工资为底薪3000元加提成。一年多来,他多次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然而,公司至今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高先生问:单位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该咋办?

针对高先生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之后未签订,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时间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到一年内。

遇到这种事,员工该怎么办呢?王英占说,员工可向当地人社部门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取证;还可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劳动仲裁不收费,不需要聘请律师。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到当地法院起诉,收费10元(由败诉方缴纳),可聘请律师。

总之,只要客观事实存在,如实回答法官提出问题,这种小案子一般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法律事实明确,法庭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庭审中,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调解,员工应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因为坚持走诉讼程序,耗时耗力!”王律师提醒道。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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