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半年,用人单位没经营资格,咋办?

2018-05-08 09:22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5月5日,来蓉务工人员钟先生来电咨询称,去年11月,他到某物流公司上班,双方签订务工协议,约定工资为3600元/月,至今已工作了6个多月了,社保没买,工资也只付了3个月。前些天,他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才发现公司至今未取得经营资格。他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针对钟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认为,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些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却对外招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在社会上经常存在。可以肯定的是,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却招聘员工这一行为是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对于开办此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该单位强行关闭。

“但在这种情况下,受该用人单位招聘用工的劳动者的权益怎么保护呢?”王律师表示,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的,没有经营资格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即使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属非法用工,劳动者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找不到单位的情况下,可以找出资人索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是《劳动法》的一个突破。劳动者不必担心自己白做工。但即使有法律的明确保护,劳动者在寻觅工作岗位时,千万不要遇到招工的单位就轻易签合同,此前要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是否具有经营资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尚且能向出资人索赔,万一出资人都跑了,连庙也没有,劳动者就真的只能“望薪兴叹”了。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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