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致残,可申请伤残补助金吗?

2018-05-15 14:44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5月9日,达州籍农民工童女士来电咨询称,她系某建筑公司的钢筋工,公司为其买了工伤保险。2月12日,她在扎钢筋时不慎从3楼摔下,导致其左腿骨折。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她想问:我因工伤致残,可以申请伤残补偿金赔偿吗?有哪些标准及法律规定?

针对童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认为,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伤致残,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该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工伤职工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即说明其因工伤事故造成了相当的劳动功能障碍,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王律师说,《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有如下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以上规定,伤残补助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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