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委会高效维权解民忧

2018-05-24 09:09 来源:51网 分享到:


拿到退款后,冉女士(右二)向省消委会赠送锦旗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我真的没有想到,省消委会会把我的事情办得这么快、这么好,真心实意为我们老百姓维权,非常感谢你们!”5月16日,冉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四川省消委会,以表达感激之情。

去年7月,经朋友介绍,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冉女士为女儿在成都市某培训学校报名了价值37080元的外教一对一培训课程。随后,她又续充值了26280元。之后,冉女士因为该校外教流动性大、老师更换频繁、校区搬迁距离家太远等原因,在课程还剩余57节时(价值20520元)暂停了该课程。

今年3月始,冉女士以女儿课程未上完为由,要求学校退还剩余费用,但某培训学校以双方签订了合同,应该按合同办事为由,拒绝退费。多次协商无果后,4月16日,冉女士来到四川省消委会投诉请求调解。

接到投诉后,省消委会迅即展开调查,在收集好课程协议、课时证明以及缴款对账单等材料,对消费者冉女士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笔录,初步核实冉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联系该培训机构进行调解。4月17日,省消委会寄调查函给某培训学校,要求其委派负责人在4月20日上午来该会接受调查。在此期间负责人熊某某多次致电消委会,就此事进行了深度沟通,表达愿意和解的意向。

工作人员根据《新消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等内容向公司负责人阐明了利害关系,希望公司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妥善处理解决好此事。经过大量的调解劝说,4月19日,该培训学校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协议,该培训学校全额退费。4月23日,双方签订退费证明,该培训学校全额退款20520元,所退费用于5月11日打到冉女士账户上。

专家提醒,选择培训班前一定要充分了解该学校是否有办班或办学资质,应尽可能找一些办学多年、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对办学方的教学方式、师资力量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与培训机构签定培训书面合同,培训合同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收费标准及退费等内容。要注意保留凭证,向培训学校索取正规发票,对培训机构发放的招生简章、广告宣传单等有关资料,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此作为维权的依据。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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