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与公司签合同,扯皮了该咋办?

2018-05-29 09:13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5月23日,来蓉务工人员文先生来电咨询称,5年前,他到某家具厂当油漆工,未与单位签劳动合同,月工资3500元,若有加班另外计算。今年4月的一天,他因工作中与车间主管发生口角,后与厂方解除了劳动关系。文先生问:职工未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咋办?

针对文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认为,发生争议时,首先需要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发的工作证(牌)、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入职表、报名表等招工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语言等。以上这些都是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常见的一些证据。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可以用来证明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是业务人员可以提供代表单位对外进行谈判的授权书,或者单位与其他业务单位订立的业务合同上有双方单位的盖章,并且业务人员作为单位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同时,王律师表示,在证明了事实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对于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可以按照之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与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原则。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