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资纠纷,职工可请工会帮忙吗?

2018-06-25 08:55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6月12日,来蓉务工人员柯先生来电咨询称,2017年5月,他到某物流公司当搬运工,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未买养老保险。今年5月底,他以公司未购养老保险为由向单位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和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发生纠纷后,双方至今协商未果。柯先生问:我能找工会帮忙维权吗?
针对柯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英占。他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由此可见,工会已经在法律上被认可成为了劳动者的保护伞。在劳动者权益遭受侵害或者尚未遭受侵害时,劳动者无需东奔西走,可向当地工会请求帮助。
王律师表示,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比如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等,工会有权代表职工提出意见,与用工单位交涉,或者要求纠正,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用人单位拒绝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危及劳动者的重大权益,甚至人身安全,比如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理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紧急解决建议,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制止和避免危险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如果仅仅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也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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