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怎么办?

2018-08-01 09:21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7月9日,来蓉务工人员曾女士来电咨询称,2016年8月,她到某广告公司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双方签有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42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2200元)。今年6月,她发现公司用其基本工资为她缴纳了社会保险,遂便多次要求补缴,遭拒绝。曾女士问:在企业工作的农民工都要参加社会保险吗?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怎么办?

针对曾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为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单位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付,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农民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代扣代缴。

同时,王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缴,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或社会保险监察机构举报,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本案中,曾女士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实发工资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协商不成,及时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王律师提醒道。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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