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出租商铺却不付房租 法院调解讨回损失

2018-08-16 09:11 来源:51网 分享到:


84位业主送来锦旗致谢

51网讯 8月14日,在宜宾屏山法院诉讼服务大厅,84位业主满怀感激之情向屏山法院法官送来三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2011年12月,宜宾屏山县客运站财富广场二、三、四楼的84位业主与四川金龙房地产公司签订委托出租协议,约定将84位业主的5000余平方米的商铺委托给金龙房地产公司,由该公司代其出租五年。该公司在委托出租期间只支付房租至2015年12月31日,从2016年起就未向84位业主支付房租。84位业主多次找到金龙房地产公司、住建局等协商解决,公司虽进行承诺,但均未履行。

2017年4月,84位业主起诉到屏山法院,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多数是失地农民、下岗工人,且金龙房地产公司债务缠身,资金困难。法官决定采取庭外调解,多次与金龙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沟通,不辞辛苦,核对账目,最终达成协议。该公司向84位业务支付100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法院相关人士及时将100万余元执行款逐一打到每个业主的账户里。从立案到执行到位仅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效率之高、速度之快、办案质量之好!”业主们纷纷称赞。(通讯员 丁如林 张福梅)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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