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离职,能拿到年终奖吗?

2018-11-10 09:42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11月8日,在某企业上班的高某致电本报,称他与所在企业于2017年5月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该企业于2018年年初向高某发放了年终奖。现高某因私人原因在2018年8月向该企业提出辞职,并于9月办理完离职手续。高某想知道,他是否能够领到2018年的年终奖?

针对高某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倩律师。王律师认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规定的“奖金”显然包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年终奖。因此,年终奖是一种以年为周期的工资发放形式,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但是,具体到年终奖的计算依据和发放规则,现行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而是将自主权留给了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发放规则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在相关制度中规定。如果事前有约定或规定,则依据约定或规定执行;如果没有事前的约定或者规定,产生争议后也不能完全由用人单位单方说了算,而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判断。

具体到高某这种情况,王倩律师认为,因为高某是在2017年5月,即年内入职,其所在企业向其发放了2017年的年终奖,由此可以推断出该企业是有设置年终奖的,且该企业可以按照当年工作时间按比例向员工发放年终奖。因此,如果高某主张该企业按比例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得到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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