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岁末年初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2018-11-28 08:34 来源:51网 分享到:

为农民工讨薪提供多种服务“套餐”

四川开展岁末年初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记者27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从2018年11月19日到2019年2月26日,在全省开展为期100天的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据介绍,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我省已明确将其纳入法律援助保障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在今年的专项活动中,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和各地司法局要主动与当地农劳办、劳动保障、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工会、商务等部门联系和沟通,掌握讨薪农民工动态及法律援助需求,及早谋划,积极应对。要加强与当地法院的沟通协调,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要加强与当地劳动、建设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利用行政执法手段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拖欠问题;要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预防事态扩大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和不良影响。

同时,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要简化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程序,快速办理。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先行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经济条件审查,无需农民工提交经济困难证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四川法网也将提供法律咨询或在线申请服务,便于农民工遇到困难及时、有效获取法律帮助。除了讨薪、工伤等维权案件,对其他影响农民工基本生活权益的案件,我省也将尽可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放宽受理条件,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

我省将加强省际和省内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对跨县、市、省的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实现“一份公函、一个电话”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降低法律援助办案成本。25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加强与四川省各级政府驻外办事处、川籍商会、川籍在外律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联系,通过提供咨询、引导农民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我省在外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其理性维权。

省司法厅厅长刘志诚表示,要把农民工讨薪维权作为全省法律援助的重中之重,为农民工提供多品种、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套餐”。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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