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欠条,农民工要注意哪些?

2019-01-17 09:05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1月13日,有几位农民工朋友致电本报咨询:平时工地上只给他们发基本的生活费,称年底统一结算工资。眼下,他们找工地结算工资,却被告知因为工程款没到位,只能发部分工资让他们先回家过年,剩余工资可以先打欠条,等年后工程款收到后再支付。他们想了解工资欠条要注意什么?

对此,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吴丹律师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工资欠条对农民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农民工只要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必再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即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不仅节约时间与精力,而且完善的工资欠条能够直接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及金额,农民工胜诉率高。

因此,建议广大农民工朋友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最好让用人单位出具工资欠条,且工资欠条应注意如下几个事项:第一,名称应是“工资欠条”;第二,明确被拖欠员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第三,明确拖欠的工资总额;第四,明确拖欠工资的具体期间;第五,明确每月或每日的工资标准;第六,明确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第七,在用人单位愿意的情况下,还可以明确入职时间、单位逾期未支付应承担员工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成本;第八,工资欠条必须盖用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第九,一定谨慎保存好工资欠条的原件。若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报酬,农民工朋友可通过向建委清欠办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值守律师:吴丹

工作单位: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780107495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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