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组织外教非法务工 三人获刑

2019-08-08 09:24 来源:劳动午报 分享到:

邰怡明 插图

长一张“洋脸孔”就能入职当外教吗?最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案件,揭开了某些机构招募外国人以旅游、学生、商务签证进入国内,再介绍到高档幼儿园从事外教工作的内幕。一方面,这些机构仅通过视频面试就同意这些外国人做教师;另一方面,这些入职的外国人并不清楚在我国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资质。他们的签证,甚至住所都是由这些中介机构来负责安排。而组织外国人来京工作的被告人却表示,不知道这样做是犯罪。

案件:

两个外教被证实是非法务工

2017年10月,公安机关发现两名在幼儿园从事外教工作的乌克兰人有非法工作的嫌疑。经过工作,两名外教说了自己在华找工作的经历。

这两名外教是一对情侣。女性叫亚娜,25岁,男性叫安德鲁,46岁。亚娜说,2016年他们俩卖掉了乌克兰的房子,决定出去旅游。2017年4月,在北京游览时,两人花光了身上的钱,连住酒店的钱都没有了,只能在公园搭帐篷。这时,亚娜听说在中国做外教能挣到不低的薪水。于是两人通过网络搜索到了一家招聘外教从事幼儿英语教学工作的信息,月薪是每个月8000元。亚娜通过广告留下的微信号与对方进行了联系。一位名为弗罗伦斯的中国女子与他进行了交流。“她用英语问了我姓名、出生日期、学历等基本信息,又通过视频进行面试,检测了我的英语水平。”在弗罗伦斯的安排下,亚娜和安德鲁顺利地分别进入了两家幼儿园工作。当两人地签证即将到期时,弗罗伦斯协助两人办理了旅游签证延期,以及出境办理商务签证再入境。

在警方对其进行询问时,亚娜表示她说俄语,要求警方提供俄语翻译。

调查:

教育机构将“黑外教”派到各幼儿园

通过亚娜等外教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侦破了北京蓝海云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的事实。根据检方的指控,该公司的三名工作人员——刘某霞、赵某月、刘某娟,组织有意来我国从事外教劳务工作的外籍人员艾丽、安德烈、爱丽丝、博格丹、米托、艾米以虚构入境事由,骗取短期学习签证或者商务签证的方式入境,再聘为外教派往本市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期间,刘某娟、刘某霞伙同他人帮助已经入境后的安德鲁、亚娜办理非法务工事宜。其中刘某霞就是亚娜说的“弗罗伦斯”。根据警方的调查,这些外籍人员分别来自于俄罗斯、乌克兰、塞尔维亚等国。

在判决中,记者看到三名被告人都是女性,大学学历。为了让这些外国人留在北京工作,他们通过其他专门办理商务签证的中介公司给想找工作的外国人办理签证入境。刘某霞供述,“具体什么种类的签证无所谓,只要能进入中国即可。来到中国就经过面试安排工作。”

刘某娟供述,公司要求他们每个人要求他们介绍三个外国人,如果没有完成指标就会被扣钱,缺一个扣100元,多介绍一个发500元奖金,她工资的底薪是一个月7000元。

安德鲁和亚娜说,刘某霞曾经告诉他们,如果遇到警察检查,就说刚工作两个月,不要提到公司,而且还给了他们只有两个月工作期限的假合同。

解读:

为何组织非法务工是犯罪?

在案件审理中,刘某娟表示“我不明白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含义”另外两人也表示不知道这是犯罪。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外国人在华就业须取得工作许可。可是本案中的外教们都只有学习签证、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该案二审的审判长于靖民介绍,“学习签证、商务签证、旅游签证,这些都属于来华短期的签证。本案被告人就跟外国人商量以这种方式先来华进行幼儿教育工作,签证到期以后,他们再组织外国人到相关的我国驻外国的一些使领馆去重新办理签证的延期,继续保持能够在华非法务工的这种状态。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的行为就扰乱了国境管理秩序,因此认定为犯罪。”

一审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刘某娟、刘某霞、赵某月有期徒刑两年、一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五千元。三人不服判决上诉,近日北京三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记者 李婧)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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