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诉前男友 却发现不知对方身份

2019-08-12 09:06 来源:劳动午报 分享到:

《亲爱的,热爱的》电视剧最近受到关注,剧中有一情节——女主和男主第一次见面,女主就掌握了对方的身份信息。法官提醒,恋爱中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至关重要。大学生杨女士就因为不知道男友身份而陷入维权不能的尴尬。

杨女士是一名影视专业在读大学生,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自称是在剧组工作的徐某某,二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杨女士称虽然自己收入不高,但每次二人约会都是杨女士支付费用。小到一杯奶茶大到旅游,这些花费徐某某从未主动付款,而且徐先生还借口没有发工资向其借款8000元。

后来,杨女士要求徐莫某尽快偿还借款,但徐某某总是用甜言蜜语拖延。直到徐某某将杨女士的微信和电话都拉黑,杨女士才发现不对。

杨女士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徐某某偿还借款8000元,并返还其给徐某某购买的价值5000元的电子产品。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该案。

法院发现,杨女士没有提供徐某某的身份证号。考虑到杨女士还是在读大学生追回欠款对其很重要,法院决定多方面联系被告,让其主动到法院应诉。

法院拨通杨女士向法院提供的徐某某电话后,对方一会儿称其不是徐某某本人,一会又说会尽快还钱,但人不在北京无法到法院,也无法提供具体地址。后法院到杨女士提供的徐先生居住地址进行现场送达,物业工作人员告知该房屋房主并不是徐某某。

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杨女士的起诉。法官对杨女士也进行了教育,恋爱中涉及到金钱的问题一定要谨慎,不能被爱情蒙蔽,保留对方的身份信息对以后的追债很有必要。

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本案中杨女士未提供徐某某的身份信息,所以依法驳回起诉。在起诉时,原告应该提供被告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否则会被视为案件无明确的被告。(记者 李婧 通讯员 刘斐洁)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总)网出证(川)字第01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