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劳动合同亟待推广普及

2019-09-12 16:07 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

    电子劳动合同的使用有效解决了纸质劳动合同签订周期长、成本高、流程繁杂等问题,且迎合了时代发展。故此,电子劳动合同亟待推广普及,对于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亟待相关方给予高度重视并合力纾解。

  不知不觉间,劳动关系领域走进电子信息化时代。目前,浙江已部署电子劳动合同并逐步推广全省,新疆、成都、西安等地也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然而,由于陌生感和距离感、特别是不能手握一纸,职工和HR普遍对电子劳动合同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据 9月11日《劳动报》)

  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法》等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司法实践中也不断有法院坚持“书面不限于纸质载体”。所以,电子劳动合同等同于书面劳动合同。

  不过,诚如媒体报道,一方面电子劳动合同迎合了时代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却有令人担忧之处。尤其是,在传统认知里,纸质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来说,比较“靠谱”,一旦签订,各执一份,较难做伪。而电子劳动合同因电子数据具有易变性、无痕性、开放性的特点,客观上存在被他人非法获取和篡改等风险。可见,电子劳动合同是利弊相生的。

  事实上,电子劳动合同有推广普及的必要。一是因为这是保障劳动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无论是纸质劳动合同还是电子劳动合同,劳动双方均须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与行动;二是因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而以电子合同替代纸质合同、电子印章替代实体印章,也是大势所趋;三则有助于节约资源。

  对于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既需要劳动双方多些法律风险意识,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与规范。诚如媒体指出,劳动关系领域中电子签约方式的使用,必须要有一个权威、客观、公正、可信、安全的第三方介入。笔者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在做好电子劳动合同签订规范上当积极作为,甚至有必要出台规范性办法和举措。

  而且,一些地方的积极探索就值得借鉴。比如,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出“劳动关系与信用电子服务平台”,这一在线的“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可有效避免因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各种问题。还如,青岛市人社局联合海尔集团发布“电子劳动合同”创新模式,不仅方便了员工,且可实现零距离、零跑腿、零风险,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总而言之,劳动动合同是保障劳动双方权益的“核心要件”。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理当成为劳动双方的自觉行为。电子劳动合同的使用有效解决了纸质劳动合同签订周期长、成本高、流程繁杂等问题,且迎合了时代发展。故此,电子劳动合同亟待推广普及,对于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亟待相关方给予高度重视并合力纾解。(李雪)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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