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工伤保险,农民工受伤找哪个赔钱?

2020-01-14 09:29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1月9日,农民工李某来电咨询称,去年11月底,他在彭州市一处建筑工地上班时,不慎受伤,一家人顿时陷入了窘境。李某找到劳务公司,对方称他不是公司员工,随后他又找到包工头张某,张某称,工地上没给李某买工伤保险,他也赔不起。李某想问:他该找谁维权?

就李某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王律师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受伤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上述规定明确了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建筑企业应承担本次伤亡的赔偿责任。

王律师建议,劳动者主张享受工伤待遇,需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劳动者需要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劳动者又没有劳动合同,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主动搜集工牌、工资发放明细表、工服、签到表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理赔未偿或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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