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审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20-01-22 09:57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通讯员 姚怡帆 记者 向晓文) 1月15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由广元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对精神病患者杜某某进行强制医疗申请的案件。因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年事已高,不便行走,庭长卢川带领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前往旺苍县普济镇红岭村进行巡回审理。这也是利州区法院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9年4月29日11时许,涉案精神病患者杜某某在位于利州区的家中, 与被害人杨某某发生口角,争吵间杨某某使用拳头殴打杜某某,杜某某躲开并进行反抗,将放在客厅餐桌上的白酒瓶拿到手中朝杨某某的头部左侧砸去。杨某某被砸倒在地后,杜某某又拿起放在茶几上的一把小剪刀,朝杨某某的头部左侧猛戳,直至杨某某没有动静,就停止了其行为。随后,杜某某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其老板严某,同时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杜某某抓获,杨某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后死亡。

据调查,杜某某在案发之前有多年的精神病史,经常暴力伤人。经鉴定,杜某某犯罪时患“精神分裂症”处于急性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2019年8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该案在合议庭合议后当日作出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据庭长卢川介绍说,强制医疗案件可防止被申请人“被精神病”或假冒精神病人逃避刑事处罚,此外,刑事诉讼法设置强制医疗程序,将强制医疗纳入严格的司法审查程序中,并规定有效的救济程序,从而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总)网出证(川)字第01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9
非本网原创图片来自网络,未标明版权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