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尘肺病农民未签订过劳动合同

2020-05-20 09:48 来源:劳动午报 分享到:

大爱清尘发布最新研究报告

九成尘肺病农民未签订过劳动合同

  5月16日,持续关注尘肺病农民并致力于尘肺病预防和公共政策推动的公益机构大爱清尘与相关单位共同举办“推动解决尘肺病农民问题”线上研讨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地方政府代表、专家学者及尘肺病农民代表共同对话,探讨解决尘肺病问题的治本之策。在这次研讨会上,发布了第6份尘肺病农民调查报告,即《中国尘肺病农民调查报告(2019)》。该报告显示,有66.01%的尘肺病农民是通过私人劳务关系务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其中,有90.04%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90.47%从未参加工伤保险。

  “尘肺病目前是一种没有医疗终结的职业病,一旦患病往往丧失劳动能力,而尘肺病农民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因缺乏相关社会保障,往往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循环,生活极其困苦。”大爱清尘创始人王克勤说,2019年大爱清尘在全国10省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1580个有效样本中,有27.85%的尘肺病农民处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64%尘肺病农民家庭上年收支差额为负数,处于入不敷出状态,生活十分窘迫。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是每一位职工生命健康的保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56条规定,“职业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第58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即尘肺病作为一种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先工伤,后民事”的保障待遇。而依据当前相关法规,尘肺病人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进行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而诊断鉴定的前提是需要确定劳动关系,提供职业史。

  可是,在现实中企业与尘肺病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报告显示,66.01%的尘肺病农民是通过私人劳务关系务工,90.04%从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有50.23%尘肺病农民曾在5个或5个以上涉尘单位务工;69.37%主要务工的单位类型为私人小作坊或民营小企业。尘肺病农民从首次从事涉尘工作到发病平均时长达21.03年之久。而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与尘肺病的晚发性,决定了这一群体难以以现行职业病诊断鉴定要求认定为职业病。而无法认定为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这一现状,也是造成大量尘肺病农民因无工伤保障而贫病交加的直接原因。

  通过对当前尘肺病预防、保障问题的深入研究,报告还提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尘肺病防治专项基金、通过精准扶贫帮助尘肺病农民等。(劳动午报记者 赵新政)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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