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后猝死,能申请工伤吗?

2020-05-27 09:17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5月25日,读者牛先生来电咨询,称他的哥哥是一家公司的职员,今年37岁,身体很健康。3月23日21时35分许,他哥哥下班回家看电视时,忽然倒地,3分钟后死亡。他想咨询一下,他哥哥的猝死,能否申请工伤?

针对牛先生的问题,记者特地采访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丁庆林律师。丁庆林律师介绍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关于牛先生的问题,丁庆林律师分析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职工只有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两个条件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牛先生的哥哥是在家里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因此不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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