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豆汤等清凉物品能代替高温津贴吗?

2020-08-26 09:31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8月17日,四川某建筑公司员工李某致电本报咨询:夏季天气酷热,他得知不少单位向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当他去问经理时,经理说本单位之前发放的绿豆汤、凉茶等防暑降温饮料已经代替了高温津贴。李某想咨询,公司用防暑降温饮料代替高温津贴行不行?

针对这个问题,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王蓓律师解答道:2012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具体条件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地按照规定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判定调整本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王律师表示,我省从2007年开始建立高温津贴制度。2018年,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再次调整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通知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至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至18元。全省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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