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怀孕期间单位降薪或辞退,行吗?

2020-12-10 15:05 来源:51网 分享到:

12月7日,成都某室内设计公司致电本报咨询称,蒋某是公司的一名财务人员。近期,公司得知蒋某怀孕,因蒋某的身体不能再胜任目前的高强度工作,所以公司有将蒋某调离目前岗位的想法。该公司想知道,职工怀孕期间,关于单位降薪或辞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针对该公司提出的问题,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倩律师指出,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要是原本的工作岗位不适宜员工现在的身体状况,公司有权视情况而定将其调整到适宜的岗位上,但该调整应当具有合理性且不能侵犯怀孕职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到法律规定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司擅自将孕期的女职工辞退,或者未经协商一致调岗降薪,女职工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向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向公司主张权益。

王律师进一步分析,目前对公司而言,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司不应在该员工怀孕期间,擅自对其有降薪或辞退等行为。若该员工确实无法胜任当前工作岗位或出于对员工的照顾,公司拟安排其到较为轻松的岗位上,公司都应当事先与员工进行协商。记者向晓文

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倩

编辑:ZX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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