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员工沟通,公司单方面降工资合法吗?

2020-12-22 18:17 来源:51网 分享到:

12月21日,四川某商贸公司职工高某某、刘某先等人来电咨询称,其所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开始批量裁员,同时,已经有近两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发放工资。有不少员工向公司领导问询,领导的答复是:因为受疫情影响,所以目前所有的员工工资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减少20%。针对企业的这种做法,他们想咨询,公司在未与员工沟通一致的情形下单方面降低员工工资,这样做是否合法?

针对高某某、刘某先等人的问题,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琼认为,单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面降薪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公司想要给员工降薪,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变更合同。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降低劳动者薪资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向员工补足降薪差额。(记者 向晓文)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琼

编辑:L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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