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人”帮维权 职工获赔49万元

2021-02-24 11:13 来源:51网 分享到:

工伤获赔职工为船山区总工会送感谢锦旗

51网讯  “太感谢工会了,你们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帮助了我。”2月4日,遂宁市某琉璃瓦厂电焊工杨某华激动地说,并将写有“职工的娘家人维权的守护者”的锦旗交到了遂宁市船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手上。

2019年1月3日,杨某华入职遂宁市某琉璃瓦厂从事电焊工工作,该厂未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2019年6月3日,因机器发生故障,杨某华在修理机器时,手被机器绞住导致受伤。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杨某华受伤性质为工伤。经遂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杨某华为六级伤残。

杨某华的伤残等级确定后,双方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协议。2020年8月2日,杨某华向遂宁市船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该厂不服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案件后,杨某华向船山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船山区总工会收到申请后,立即与杨某华联系见面了解案件情况,进行沟通后,了解到双方争议的内容并向杨某华分析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风险,后调取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邀请维权律师团帮助杨某华维权。

在船山区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和多方协调下,最后法院判决:遂宁市某琉璃瓦厂支付杨某华工伤保险待遇46万元,该厂同时支付杨某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2500元。2021年1月20日,遂宁某琉璃瓦厂一次性支付杨某华49.25万元。(陈中楷  唐春文)

编辑: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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