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缘何防不胜防?

2021-04-14 15:49 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

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是日前召开的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最新部署。

近年来,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宁波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司法实践来看,去年全市各地受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均呈下降趋势。以奉化检察院为例,去年受理该类案件总量同比下降约40%。

但是,高压态势下,仍有不法之徒顶风作案,仍有一些市民群众上当受骗,原因何在?带着问题,笔者近日进行了深入采访。

低成本VS高收益

“成本低、收益高”,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在陈述犯罪原因时,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话。

成本可以低到什么程度?一部手机、一张电话卡,就是全部的作案工具。

在一起案件中,李某等人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手机微信联系被害人等方式,谎称可以办理“钱贷通”贷款,并以办理贷款需收取手续费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在另一起案件中,陈某等人经事先预谋,用手机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嫖广告,随后通过电话、短信,以提供上门服务需要交付订金、保证金等为由,从多名被害人处骗得人民币30万余元。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物质条件很容易达到,得到的收益又是投入成本的多倍,有的甚至是空手套白狼。如此两相对比之下,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置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检察官告诉笔者,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购买非法软件,甚至利用现有的社交软件等网络平台,就具备了实施犯罪的技术条件,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犯罪成本很低。

而且,与普通诈骗、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相比,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是与被害人进行远程、非直接接触,因而犯罪分子能够不限时间、地点实施诈骗,且较容易获得高收益。

隐蔽性VS取证难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

“尤其是一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成员之间往往通过手机或社交软件联系,彼此之间以外号相称,找不到人,这成了案件侦查的最大困难之一。”业内人士告诉笔者,犯罪人员通常采取技术手段隐藏真实地址与身份,使身份虚拟化、数字化,而且在犯罪过程中与受害人不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从而可以起到隐蔽身份的作用。

而且,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预备、实施、既遂再到销赃,涉及通信、网络、金融等多个行业领域,空间跨度大、涉案人员众多,团伙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较高,也使得取证固证较为困难。

2015年起,何某注册成立公司,借助互联网,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投资客户炒作原油指数、白银指数、新能源等交易品种。在何某的布局中,有人专职负责发送短信,将有意向的股民拉至QQ群;有人专职在线讲解股票和现货知识;有人负责假扮客户,发布假盈利单诱惑被害人;有人专门负责销赃。骗取被害人交易手续费150余万元。

“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较大,受害人分布较为分散,再加上电子证据量大、更新快,导致取证很难做到及时精准,固证较为困难。”检察官介绍,手段隐蔽、取证难,就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花样多VS意识弱

电信网络诈骗的花样,当真是层出不穷迷人眼。

从宁波市司法实践来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自从走上“公司化经营”方向后,日趋“专业化”“创新化”,在原来冒充公检法转安全账户诈骗、退机票诈骗等诈骗手段继续使用外,新的升级、新的方式不断出现。

有购物型,即犯罪分子伪装成销售员,向被害人宣称可以低价购买某高档商品,但实际上寄送的是假冒的高档商品;有投资型,即犯罪分子披着“理财顾问”等外衣,向被害人虚构美好的投资前景和丰厚的投资回报,诱导被害人投资;有冒充型,即犯罪分子假扮房东、专家、银行业务员等角色,诱骗被害人支付房租、办理信用卡等;有交友型,即犯罪分子套上“美女”的外衣,先和被害人在线谈恋爱,伺机骗取钱财;有色诱型,即犯罪分子假扮色情服务提供人,发布虚假的服务信息以骗取钱款。新方式层出不穷、迭代升级,让人防不胜防。

“但不论何种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被害人警惕性较差,疏于防范,或者贪图小利。尤其是老年人,往往成为诈骗团伙的优选目标。同时,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也为骗子精准施骗提供了便利。”检察官提醒,杜绝电信网络诈骗,一方面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齐抓共管,共筑防线。(据《浙江工人日报》报道 董小芳 林杰荣 钟法)


编辑: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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