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母借钱买房 离婚时钱还不还?

2021-06-16 10:55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6月11日,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是小杨和小刘,他们自由恋爱一年后,小刘怀孕,在商量结婚时,提出要小杨买房,在小杨的父母准备好购房首付后,小刘又提出要全款买房才结婚。后小杨的父母杨某、唐某筹集到购房全款126万元。2020年2月,小杨和小刘领取结婚证。3月,二人将该126万元用于购买婚房并在小杨父母的要求下出具了借条。但不到一年,双方就离婚,婚房归女方,针对这笔借款,两个家庭又发生了争执。

夫妻“闪婚闪离”后借款该不该还?记者了解到,小杨和小刘结婚后感情不和,二人在2020年9月离婚。双方在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购买的婚房归女方所有,所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由男方负担,包括向小杨父母借的126万元由小杨独自承担。

后小杨的父母杨某、唐某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小杨、小刘共同偿还借款。小刘在庭审中表示,其已经和小杨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该借款由小杨一人偿还,所以其不应当还款。

成都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与小杨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小杨的父母借款购买房屋,该笔借款是小刘与小杨的夫妻共同债务。合同具有相对性,小刘与小杨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债务全部由小杨承担,但该协议仅为小刘与小杨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本案债权人杨某、唐某。

二人已离婚并处理债权债务的事实不影响本案责任的承担,该案债务仍应由小刘与小杨共同清偿。由于双方未约定利息,故法院判决小刘与小杨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小刘还款后可依据协议向小杨进行主张。该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向晓文)

编辑: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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