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君@权益 | 这些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怠——利用职务之便哄抬物价;1.5元口罩卖5元;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赚取不义之财

2022-04-19 11:39 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 分享到:

原标题:工人君@权益 | 这些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怠——利用职务之便哄抬物价;1.5元口罩卖5元;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赚取不义之财

这些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怠!

01 利用职务之便哄抬物价涉嫌非法经营

近日,上海青浦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经查,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尤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大量购买肉、面包等商品,再将每份商品加价后向封控小区居民销售。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犯罪嫌疑人尤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2 1.5元口罩卖5元,购销差价率233.33%!

长春一药店违法被立案查处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疫情期间第十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一例显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朝阳区同康连锁药房解放店以1.50元/袋价格购进的利康医用防护口罩,以5.00元/袋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233.33%。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03 为赚钱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

疫情防控时期,上海两男子竟借疫情防控封控之机打起了如意算盘,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在外送货赚取不义之财。近日,上海青浦警方细致梳理、精准研判,成功抓获2名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的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央广网报道,2022年4月上旬,青浦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发现一辆沪牌的货车多次在辖区各小区运送物资,但每次运送的物资量很少。青浦公安分局华新派出所随即展开深入调查,经查询发现该车辆并未取得防疫车辆通行证的资质,车辆运维人员李某与李某举有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的重大嫌疑。4月14日2时许,民警分别在青浦区嘉松中路及华新街一店门口将李某两人抓获。

经审查,李某平时是做水果买卖生意的,疫情期间见大家对水果需求量不少,因自己无通行资质,遂动起了歪脑筋。后伙同其弟弟李某举使用修图软件私自伪造制作了印有本市相关行政单位公章的防疫车辆通行证和防疫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4张,并使用上述假证及公文用于运输、贩卖各类物资非法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与李某举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谨防疫情期间最新诈骗套路!

公安部网安局提醒:谨防疫情期间最新诈骗套路!

套路一

近来,有不法分子假冒防疫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密接者”,将钓鱼短信包装成防疫提示诱导事主点击。或冒充快递公司,以“快递检测呈阳性需销毁同时理赔”为由进而诈骗事主。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有不法分子冒充“权威部门机构”,将钓鱼短信包装成各类防疫提示,或谎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而开展核酸检测,不会要求您填写银行卡,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无论骗子冒用任何机关的名义,骗局的最后一步一定是诱导填写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甚至直接转账。所以,不要点击可疑链接,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验证码等,切勿上当。

套路二

“快递检测呈阳性,需要销毁,同时可以进行理赔。”还有不法分子假冒快递公司来电,进而引导事主下载软件填写银行卡号,验证码以及支付密码。

警方提醒:网购商品有任何问题,一定要通过官方App或网站进行联系,涉及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和密码等信息,务必谨慎;也可拨打各快递公司官方服务电话咨询,千万勿听信所谓的“客服”人员,随意添加其微信、QQ,听从对方进行转账、汇款、扫码支付等。

套路三

诈骗分子利用疫情期间市民买菜难、对生活物资急需的心理,利用微信群、网站链接及小程序等发布代购物资的信息。后利用网络推手留言诱导急需物资的市民上当受骗,以“要交税”“要付押金”等理由,避开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被害人通过微信私下转款、扫码交易。还会编造收取运费、收取定金优先发货等理由,诱骗被害人继续转账汇款,一旦被害人付款成功,立即就会被拉黑。

警方提醒:居民在购买蔬菜等生活物资请通过官方渠道订购,切勿轻信添加、下载、点击来历不明微信群、小程序和不明链接等,在购置物品交纳货款之前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

套路四

诈骗分子冒充学校老师、教职员工“潜入”班级群,在群中发布二维码或者提供银行账号,以交纳班费、学费、教材费等为由,通知家长转账付款购买“教材”, 或者在网络课堂中插入链接,引诱学生点击从而套取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密码,骗取财物。等到真正老师核实澄清或家长与老师沟通发现破绽时,诈骗分子已得逞。

警方提醒:对确有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的合规收费事项,建议学生和家长要与学校老师进行沟通确认,不可盲目进行网上支付。

资  讯

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宣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加强游戏直播内容播出管理;加强游戏主播行为规范引导;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并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履行分类报审报备制度。

奇葩招聘,岂能一笑了之?

招前台要求“头发浓密”、参加面试却突然被要求锄地……近日,四川成都两家企业在招聘时的“超纲”举动,引起舆论的广泛聚焦与讨论。据工人日报报道,在用人市场“僧多粥少”的今天,一些奇奇怪怪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星座、属相、姓氏、是否养宠物,甚至狐臭、地方口音都可能成为求职的“拦路虎”,身处其中的劳动者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面对奇葩招聘,是否只能一笑了之?其背后是否隐藏着新的就业歧视?有关专家认为,企业设置就业门槛无可厚非,但超出用人边界的另类招聘需要规范。

不借钱就曝光隐私,粉丝敲诈女主播被公诉

主播对他心动,两人发展成网络恋人。此后,男子竟以私密照片视频相要挟,对主播敲诈勒索。近日,山东省金乡县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提起公诉。

据正义网报道,被害人杨某是某网络平台游戏女主播,平时直播讲解游戏时,会有不少人打赏礼物。经常送礼物的沈某引起了杨某的注意,两人在网络中逐渐熟悉起来,后来发展成网络恋人,虽然两人没有见过面,但是在网上交流中无所不谈。

从2020年3月起,沈某称自己经济困难,开始不停地向杨某借钱。杨某拒绝后,沈某竟以保留的两人聊天时杨某发的私密照片和视频相要挟,声称如果不借钱给他就将这些视频、照片发给杨某的亲友。

杨某迫于无奈,按照沈某的要求进行了转账。随后,沈某以此为由再三敲诈勒索,借钱的数额也从几千元涨到一两万元不等。每次借完钱后,他都答应删除照片和视频,但从未兑现,此后更是变本加厉,在7个月时间里共向杨某敲诈勒索10万余元。

最终,杨某无法忍受沈某的贪心,也害怕自己的隐私被泄露,鼓起勇气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于今年2月12日将沈某刑事拘留。

说  案

口头约定的工资是否作数

“之前找工作,从没有重视这些内容,都是单位说什么是什么。以后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一定看清楚合同内容再进行签字”。一次劳动仲裁,给网络平台主播赵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在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被公司无故辞退的赵某经过劳动仲裁,终于拿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部分补偿。赵某也深刻体会到,认真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赵某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主播岗位。公司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赵某的基本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3000元。同时,公司还与赵某口头约定,赵某真实月工资为每月12000元,公司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工资,支付周期不固定,并且公司支付工资每次也由不同的个人进行转账,未通过公司账户。

2021年1月23日公司将赵某辞退,未给予任何补偿。

赵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提出按照月工资12000元的标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赔偿延时及休息日加班费等主张。

庭审过程

庭审中,赵某表示,实际工资与劳动合同签署的工资标准是不一致的。公司与赵某约定工资标准是12000元,但是这12000元是公司人事个人转的,并不是以公司账号发放的工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给予任何补偿。赵某当庭出具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原件以及与公司财务、人事的微信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公司没有出庭,对赵某提供的大量微信证据也无法进行质证。因赵某提供的工资转账记录截图显示对方账号为个人,鉴于微信聊天截图为电子证据,仲裁委无法核实微信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工资条未显示用人单位签章,工资转账记录截图亦未显示与公司的关联联系,由于公司没有出庭对这些证据也无法核实,仲裁委未予采纳。

因用人单位未到庭,本案为缺席判决。最终仲裁裁决:北京某科技公司向赵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00元;驳回赵某其他仲裁请求。

以案说法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褚军花认为,对于缺席判决,证据材料至关重要。关于劳动关系确认,虽然赵某工资支付是由个人账户而非单位账户支付,并且用人单位也未到庭,但最后赵某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申请请求得到支持。原因在于,赵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明确了岗位、工资构成、工时等劳动合同必备要素,仲裁委可以直接据此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

新业态行业,有别于传统就业模式,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和较大的选择性以及高报酬等原因,为劳动者所喜爱。而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劳动用工成本等往往选择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务合同等来规避法律责任,这就为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劳动者要有签订劳动合同、保存、收集证据材料的意识,这样再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K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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