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进社区符合百姓多元化需求

2014-03-07 08:25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到:

本报志愿者为社区群众发放报纸及普法材料

  3月6日一大早,阳光露出了久违的灿烂笑脸,虽然迎面而来的风还带着寒意,却已掩藏不住春天的气息。

  9点30分,《法制日报》“学雷锋——我是志愿者”法律援助组的4名组员准时来到北京市西城区西安福胡同,与西长安街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会合,在这里开展一场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向居民进行法律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同参与此次活动的还有几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和六部口社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

  9点40分,大家在司法所碰了头,便带着各自精心挑选的法律宣传材料以及一些出版物来到胡同中心的一块空地前。刚放好桌椅还没摆开阵势,桌子上放着的消费者权益、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法、防范诈骗等法律宣传资料就吸引了买菜、遛弯路过的社区居民,三三两两的人开始聚集在桌前翻阅。

  “你们是《法制日报》的啊,我见过。”路过的一位阿姨指着组员王开广正在悬挂的“法制日报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红色旗帜说。

  “是啊阿姨,今天我们在这儿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您有什么法律方面的疑问都可以问。”王开广转过头看见这位阿姨,热情地招呼着。组员张昊随即拿来一叠资料和《法制日报》报纸递给阿姨说:“这是我们最新的报纸和一些法律资料,您看看吧!”“好好,我和老伴平时还挺关注法律方面新闻的,很实用。”阿姨笑着收下。

  几乎就是眨眼工夫,宣传台就被十多名大爷大妈围住了。尽管准备工作还没做完略显慌乱,组员们还是迅速摆好资料、报纸和杂志,积极地和上前咨询的大爷大妈们聊了起来。

  虽然身为法制记者,但对一些问题还是有点拿不准。一位王大爷提出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一时难住了大家,组员徐伟伦急忙跑去搬“救兵”——拉来了正在分发材料的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严浩,让他帮助详细解答大爷的疑惑。

  “小伙子,国家关于人身伤害的法律有没有赔偿标准?如果我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怎么要求赔多少钱啊?”王大爷有些迟疑。

  “当然有,现在国家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只要法院判决对方应当承担责任,即使您自己确定不了具体的金额,法官也能依法按照当地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的基本标准确定一个赔偿金额,您还是可以放心去法院起诉。”严浩耐心地向老大爷说明。

  组员徐伟伦则在一旁补充道:“大爷,您要是想找免费的律师,还可以来咱们这里的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让他们帮您找律师写起诉状。”

  “是吗?那这样我就放心了,谢谢,谢谢!”王大爷的表情顿时明朗了起来。

  “姑娘,你们是媒体的,我想反映个事儿,你们帮着呼吁呼吁就好了。”这边,年逾七十的刘大妈拉住了记者,向记者吐露了她的忧虑——养老保障。她说最近在坐公交车的时候遇见了一位90多岁的老人,为了给自己的孙子结婚“腾房子”,就快没地方住了。“现在是老龄化社会,像我们这么大年纪的人都很担心将来的养老问题,希望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能够更加完善,多建一些养老院,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能让老人住得起养老院,让我们以后能有个保障,也能减轻点子女的负担。”刘大妈感慨地说。站在一旁的一位阿姨也附和道:“是啊,现在好点的养老院都很贵,我们想住也住不起,子女工作太忙又照顾不到我们,如果社区能给我们提供更多贴心的服务和一些便利,那也挺好的。”

  看着刘大妈真挚的眼神,记者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现在正是全国‘两会’之际,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也一定多深入调查,写出反映实际的报道来,呼吁代表委员更加关注这样的民生问题。”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过得飞快,尽管手脚冻得冰凉,组员们还是努力分发着宣传材料,抓紧一切机会和社区居民交谈。

  活动到了尾声,但大家都觉得意犹未尽,收获了很多,也思考了很多:现在普通老百姓对法律的需求更加多元化,除了传统的婚姻、继承、赡养问题,房产、养老保障也日渐成为询问度高的问题,法律宣传工作也应该紧跟实际变化,关注新热点,提供更全面、更细致的法律信息,让群众找法、用法更方便,充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民声鼓与呼,这正是我们法律新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报记者韩玉婷)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51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