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面机咬伤员工手 老板难逃赔偿责任

2014-04-01 11:29 来源:江苏工人报 分享到:

  面点师刘某被压面机“咬”伤右手,老板陈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不肯再出钱了。多次索要无果后,刘某一怒将老板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东台法院获悉该案调处结果,陈某一次性赔偿刘某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2012年年底,刘某与同乡来到陈某开办的美食店打工。谁曾料到,天有不测风云,才干了一个多月就出事了。2013年年初,刘某照例和面、压面。一不留神,右手被卷入了压面机中。刘某被送到了医院治疗期间,老板陈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经诊断,刘某的伤情为:右手碾压伤,右手皮肤逆行撕脱伤。随后,医院对刘某进行了皮肤回植术。

  经司法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人损十级伤残。刘某住院期间,因医疗费缺口较大,家人多次找陈某解决剩余费用,但陈某均表示自己无力支付。见陈某迟迟不肯给钱,刘某便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计10万余元。

  法庭上,陈某辩称,自己先前垫付医疗费出于人道,并不代表自己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他认为,刘某不是自己招聘的员工,而是由其同乡张某带来,店里的面点生意则是由张某承包,刘某的工资也是由张某发放,其受伤的损失理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法院经调查后发现,刘某是由陈某雇佣的这一事实得以确认,但刘某本人对受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建议双方调解处理。 经过拉锯式的调解,最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协议:除已垫付的费用外,陈某 一次性赔偿刘某损失4万元,双方再无纠葛。(通讯员 杨小英 记者 万森)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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