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龄计算

2014-04-02 08:41 来源:劳动午报 分享到:

  提问:机电公司职工 李达英

  回答: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武丽君

  李达英:我以前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过17年,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在家休养了一年。3年多前,我被机电公司聘用,到目前为止,两段工作经历加起来共有20年工龄。请问:我每年可以享受到的带薪年休假是多少天?

  武丽君:《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由此来看,劳动者能享受几天带薪年休假,是按其累计工龄来计算的,您实际工龄已达20年,所以每年可享受15天年休假。

  李达英:我在机电公司工作的第一年,单位说我入职不满一年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吗?

  武丽君:《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要求,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您可根据入职的具体时间来计算自己当年可休年假的天数。(本报记者 王香阑)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51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