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错说明书烧坏菜苗 菜农获得赔偿

2014-04-11 08:43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谢谢政府的帮助,让我们能得到了这笔赔偿款!”4月1日,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28户菜农对江阳区政府派律师帮助他们挽回经济损失感谢不已。

2013年11月,弥陀镇28户菜农在弥陀镇肥料零售商李某处购买了78.5包“磷硫酸钙(一种土壤调节剂)”,菜农们按照说明书使用这种产品后约20天,22.7亩蔬菜苗的根部、茎叶不同程度被烧坏。经过专家现场勘查和抽样化验,初步确定了原因:产品包装袋上的说明书存在误导嫌疑,菜农在使用时用量过大,导致蔬菜苗受损。

为了找商家讨说法,2月28日,江阳区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律师王元超,带领村民到设于自贡市富顺县的川南地区肥料经销机构维权。“这一批产品的包装袋,是以前的旧包装,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与实际情况不符,本案属于产品销售责任纠纷。”律师王元超介绍,“我们的依据是,产品经销商没有及时更换新包装袋,在宣传上误导了消费者,同时也没有为消费者详细讲解产品性能,是存在过错的。”后来,经销商主动与厂方联系并说明了相关情况,厂方表示愿意和经销商共同承担责任。经过多次调解,受损村民最终获得了总计8万元的赔偿。(袁玉华 李貌)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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