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何不愿与职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014-04-22 08:28 来源:劳动午报 分享到:

被访者 冯宝财/记者 王香阑

  记者近日采访时,遇到3起因职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被单位拒绝的劳动争议。在以前的采访经历中,凡涉及此类纠纷的,也都是由于单位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用人单位为何不愿与职工签订这类劳动合同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主任冯宝财。

  记者: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冯宝财: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入职到某单位,只要双方愿意,他们可以从一开始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

  其次,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规定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职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严重失职、违纪、不胜任工作等而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职工本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点评: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记者:为什么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冯宝财:这些单位的负责人认为,一旦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无论以后发生什么情况都得养着他们。其实不然,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所限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职工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同样可以顺利解除或者变更与职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点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是把双刃剑,在更好的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赋予了用人单位更便利管理员工的权利。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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