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检察院:为老人追回救助款 解开老人5年心结

2014-05-14 14:29 来源:检察日报 分享到:

  4290元,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不起眼的数目,但在江西省会昌县“五保户”陈老太眼中,这笔钱来得不容易,解开了她心里纠结了5年的疙瘩。

  陈老太夫妇均已年过七旬,膝下无儿,生活十分困难。2004年,老两口儿向村委会申请“五保户”分散供养救助,当年她的丈夫罗老汉获得批准,享受每月定额救助,次年陈老太也获得批准,但村干部罗某一直骗老两口儿说陈老太的申请没有得到批准。

  2010年,会昌县民政局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审批、发放进行全面整改。陈老太听到传闻,说她的“五保户”分散供养定额救助申请早已获得批准,救助金被他人冒领了。她找到罗某,要求领回自己应得的救助金,罗某百般搪塞,只象征性地拿给陈老太1000多元。之后,老两口儿多次与罗某交涉,2011年5月罗某才将享受“五保户”分散供养定额救助存折交给陈老太。存折显示,老人的申请已于6年前获得批准。

  今年2月,老两口儿向会昌县国税局驻周田工作组反映情况,请求调解。在税务人员主持调解下,罗某极不情愿地退了2000余元给陈老太。今年3月,在他人的指点下,陈老太夫妇来到该县检察院,检察长俞萍接待了两位老人。俞萍详细记录了两位老人反映的情况,并迅速派员开展调查。

  经查,会昌县检察院发现,罗某利用职务便利,冒用陈老太名义申请“五保户”救助金,并隐瞒申请早已获得批准的事实,将其2005年至2011年救助款8240元占为己有。除去已经退还给陈老太的,仍有4290元救助款被罗某非法占有。在该院监督下,罗某将非法占有的4290元救助款退回,该院于近日将救助款发还给了陈老太。

  记者了解到,会昌县检察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大办案力度,积极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职务犯罪。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已立案侦查贪污惠民资金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本报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谢红伟)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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