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2014-06-10 09:22 来源:51网 分享到:

近日,成都读者陈某来电话咨询,他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他和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负哪些法律责任?他应该怎么样处理?

就陈某咨询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回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陈某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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