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的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

2014-06-28 09:27 来源:51网 分享到:

近日,成都读者崔某来电话咨询,什么是灵活就业?灵活就业的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

就崔某咨询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回答如下:

灵活就业的认定。灵活就业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地从事自行车修理、服装织补、修鞋、配钥匙等社区服务性工作。灵活就业的形式,由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认定,并报同级劳动保障局和上级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

认定灵活就业的基本标准:

1、在社区内从事灵活就业,劳动时间每天不少于4小时,每月不少于22天。

2、从事灵活就业的收入必须是其主要生活来源,每月收入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经营服务项目和活动必须具有社会性,面向社区居民服务,有具体的服务内容。

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

补贴标准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的40%的比例发放,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每月补贴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7.5%)×40%。按照成都市200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4638元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的社保补贴为每月134.18元。

到社区劳动保障站申请。申请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由社区进行公示后报有关部门审核。在申请期间,社保费由个人缴纳。个人持社保缴费的相关凭证以及灵活就业认定证明提交申请,最后将补贴发放到个人。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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