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后职工享受啥待遇?

2014-11-01 11:49 来源:沈阳晚报 分享到:

问:什么是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住院+意外伤害)计划?

答:是为缓解职工因疾病住院治疗及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制定的保障计划,是一种组合模式的保障计划,含因病住院治疗及发生的意外伤害。

问:怎样参加?

答:凡身体健康,已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

问:会费是多少?

答: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6元,一次性交纳。

问:参保后能得到什么样的待遇?

答:在一个互助保障期内,可以领取以下互助金:

(1)疾病住院互助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一年可报销两次,每次均按自负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

(2)大额医疗互助金: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在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内,按照自负部分医疗费的75%领取。

(3)特病门诊互助金:按规定病种报销,最高领取6000元。

(4)意外残疾和烧伤互助金:按受伤害程度领取,最高领取20000元。

(5)意外身故互助金:因意外事故身故,最高领取40000元。

(记者 王彩丽)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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