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连续死机四次 维修未作记录遭遇维权难

2015-04-07 10:24 来源:金华新闻网 分享到:

新报讯(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陈永海) 义乌的毛女士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半年后连续四次出现死机,可当她要求商家退换机时,却被告知四次维修都没有相应记录,因此诉求无法获得支持。日前,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中国小商品城分局调解了这样一起因笔记本电脑维修引起的消费纠纷。

2013年6月21日,毛女士在义乌数码城某商位花4300元钱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去年12月,电脑出现死机,毛女士拿到商位去维修。不久又出现同一现象,接连维修了四次,情况也没好转。毛女士要求退货或更换新机,但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她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召集双方调查。该机已使用一年半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整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的《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而《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中规定: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主要部件(主板、CPU、内存、硬盘、显示器、硬盘驱动器、键盘、电源适配器)为2年,毛女士在前几次修理后,没有向售后服务站索要修理记录,无法证明是不是同一部件或主要部件出现的质量事故。因此,毛女士提出退货或更换新机的要求为过度维权,不予支持。经工作人员协调,最终销售方同意适当延长保修期限。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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