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旅游福利和丧假天数怎么算?(十一)

2015-05-21 08:40 来源:51网 分享到:

单位旅游福利不能视为职工年休假

用人单位曾安排劳动者外出旅游,并因此主张以此替代劳动者的年休假。实践中,相关律师人士认为外出旅游是单位为员工安排的福利待遇,不能视为劳动者享受了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向劳动者说明旅游时间折抵年休假天数,法院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主张不予采信。

法官提示:如果用人单位有以福利待遇折抵年假天数的规定,应当提前向劳动者告知,以便劳动者可以在享受单位福利待遇或是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之间做出明确的选择;否则不能以旅游福利待遇作为反驳劳动者年休假权利的抗辩主张。

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单位准予五天丧假

根据(川劳险[1993]95号)四川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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