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一年修两次 他四处维权换了新机型

2015-06-05 10:29 来源:重庆晨报 分享到:



区消委会介绍,一年内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手机

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讯 记者 王倩 买了一部新手机,使用不到两个月,手机摄像头出了问题。半年后,手机主板又坏了。就在快满一年时,手机死机无法使用。他决定找售后换货,但遭拒。邓先生决定向区消委会求助。

三包期内手机坏三次

“真的是运气霉,但我已经对这个手机失去信心了。”昨日,邓先生说起自己的手机售后经历,仍是万般无奈。

去年5月,邓先生在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价值5319元的手机一台,可使用不到两个月,发现拍照时老是出现黑点。

“拿到售后去维修,等了几天,换了摄像头。”邓先生说,起初还觉得手机出点问题很正常。只是没想到这次维修后,不到半年,他的手机主板又出现问题。无奈邓先生只有找售后,这一次换了主板。就在快满一年的时候,他维修不到半年的手机又出现了死机、无法开机的情况。他找到售后,但这一次他不愿意修手机。

邓先生提出更换其他型号的手机,但遭到工作人员以各种问题和理由的拒绝。随后,邓先生向区消委会进行投诉。

维修两次可更换手机

区消委会接到邓先生投诉后,按照《手机三包法》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邓先生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经过协商,该维修中心通过请示该手机的总公司,同意给邓先生更换一部该公司其他型号的手机,由消费者补齐更换其他型号手机的差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自手机售出(即开具发票日)之日起,正常使用出现《手机性能故障表》所列故障的,7天内包退,15天包换,1年内包修。在1年内,手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凭修理记录单,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手机。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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