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预付费消费卡 商家跑路维权难

2015-06-10 08:5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分享到:

南都讯(记者 黎明) “碌卡”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当前市场上预付款消费相当普遍,美容卡、健身卡、年卡等,商家可以提前回笼消费资金,消费者被优惠吸引,听起来“一举两得”。但是昨日东莞市消委会发出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郑重提醒消费者应提防商家倒闭逃逸、转让搬迁等消费风险,消费期限不宜过长,切勿一次性大额消费。

根据消委会方面监测,近期预付消费投诉有明显上升的迹象。比如4月13日张女士在东莞某美食城的素菜馆买了一张饭卡,含13次餐费,但只使用了两次,等到再去消费时候才发现素菜馆已关门了,美食城方面正积极协助处理。又比如上个月,市民戴小姐在某美发店预存了2000元费用,不久美发店倒闭,卷款走人,还剩下1800元未消费,房东帮助追回余款。

东莞市消委会方面解释称,“先付费后消费”一般表面上看起来都比较多实惠优待,但实际上消费者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一是经营主体随意变更,经营者、商家几经易主或关门倒闭,甚至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办卡之名敛财诈骗、携款外逃;二是服务承诺兑现差,货不对板;三是预付费消费信息不对称,合同协议约定含糊,商家有意隐瞒重要信息;四是交款容易退款难,卡或协议上普遍印有‘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五是消费者维权举证难,比如店家是否内部转让,消费者往往难以得知等。”

南都记者从消委会方面获悉,想比起其他的消费纠纷,“预付费”消费纠纷往往“投诉无门”。比如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有关规定,被投诉方已不存在的消费纠纷,消委会将不予受理,也就是经介入调查,发现被投诉方倒闭逃逸的情况,由于消委会无法联系到被投诉人,纠纷解决率相对低。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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