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伤“微博求助” 家乡工会为他开通24小时电话服务

2015-07-02 08:09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6月16日,隆昌县总工会从省市总工会得知:隆昌人李永在微博上发出“瘫痪低保户的求助”。得知情况后,分管副主席谢绍琼高度重视,安排县总工会负责法律、维权工作的相关人员立即通过电话与李永取得联系。

据调查,今年4月26日,隆昌县金鹅镇农民工唐受容一家经熟人介绍到天津一建筑工地务工。5月5日,唐受容在天津市河北区某花园二期工程工作时,不慎从钢管架上摔落下来,送天津市人民医院后,诊断为双下肢截瘫。事发后,施工单位和包工头仅给了伤者唐受容9.3万元医疗费,之后拒不支付继续医疗费用,更不愿支付工伤保险规定的其它费用。为让伤者唐受容尽快恢复健康,家属只好向亲戚朋友借钱将手术做完。唐受容儿子李永在去找施工单位要求处理此事故时,还遭到了施工单位人员的殴打,被逼无奈,李永通过微博发出了求助请求。

根据调查情况,隆昌县总工会初步判断,唐受容在工作期间,所发事故认定为工伤,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随即,该县总工会向伤者唐受容儿子李永宣传解释了《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法律法规,并专门为他开通了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希望他在处理事故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与县总工会对接。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隆昌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建议李永到天津市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案,并要求对施工单位立案调查,并督促事故单位履行事故赔偿责任。6月17日上午,李永接到天津市河北区安监局报案。该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当即通知建筑公司负责人到安监局,向当事双方当面了解情况,安监局要求建筑公司对该事故负全面责任,并责成建筑公司与伤者家属6月17日下午协商解决该事故。

6月17日上午11:50,李永再次向隆昌县总工会求助:下午就要与建筑公司商谈赔偿事宜了,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赔偿的依据和标准。接到求助后,该县维权律师团赵安斌律师及时拟定了赔偿的依据和赔偿标准,并通过QQ号发给了李永。6月17日下午,建筑公司和李永进行了座谈,建筑公司觉得支付费用过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隆昌县总工会多方协调,6月23日,施工单位主动找到伤者和家属,表示愿意出资50万元一次性了解此次事故。通过双方多次谈判,最终达成了施工单位除以前给付的9.3万元医疗费用之外,再一次性支付唐受容70万元各类赔偿金的和解协议。6月24日上午,施工单位将70万元赔偿金打到了唐受容儿子李永的银行卡上。(通讯员 冯志祥)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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