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2015-07-16 08:34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杨诚波) 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预防出现规模性失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需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及时落实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动态掌握企业使用资金情况和稳定职工队伍情况,积极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为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意见》提出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职工培训模式,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强化职工上岗和转岗适应能力。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支持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和“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增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提升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

促进农民工就业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有序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同时,《意见》强调,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征集展示推介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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