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帮扶未成年人工作纪实

2015-08-11 08:51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钱冲 记者 魏勇)“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你们好!我们是六合乡小学的留守学生,虽然我们远离父母,缺少父母的关爱,但我们觉得自己是时代的幸运儿,因为,我们一直拥有你们,拥有你们的关爱。我们一定努力学习,健康成长,以此来回报你们的关爱!”8月5日,一封来自营山县六合乡小学留守学生写给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感谢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温暖,感动了读信的检察官们。据悉,营山检察院被孩子们视为温馨的港湾、幸福的家园。去年,该院被评为南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十分注重未成年人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理案件中及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本着教育和挽救的宗旨依法给予相应处理,使少年犯不致于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并为其指明方向,开创未来。

营山检察院出台了《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济实施办法》,及时对遭遇犯罪之灾的未成年被害人开辟绿色通道,做到惩治、抚慰、救济三到位。前不久,营山县某乡发生一起强奸事件,当事人双方都是未成年人,被害人是一名留守儿童。虽然,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对涉事者进行司法追究,但是,营山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还是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办案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努力堵塞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制度漏洞。为了鼓励被害女童及早从受伤害的阴影里走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还亲自带队到医院看望住院治疗的受害人,给其送去慰问金一万元,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营山检察院倾心关注的问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度有所增长的高发态势,该院专门组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办案团队和“知心姐姐”办案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开展社会调查,分析诱发犯罪成因,结合青春期心理特征,对相关当事人给以相应的心理辅导。2013年,因一时贪念所起和一时糊涂所致,在校生钟某将抢夺的手伸向了一位无辜的大妈,事发后,他幡然醒悟,悔不该当初。通过社会调查,办案人员了解到钟某父亲残疾,家庭贫困,学校和街坊邻里对钟某印象还不错。同时,该案被害人也对钟某表示谅解。为此,检察机关依法对钟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他得以重返校园,如今,钟某经过努力,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班干部,实现了他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的承诺。

在众多的检察制度中,有一项制度是专门针对院班子作出的规定,那就是“五每五不五带头”。制度中承诺班子每年至少帮一位同志解决具体困难。院班子是这么承诺的,也是这么做的。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伟多次帮助干警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干警子女入学问题,慰问困难干警,有了良好的生活状态使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成为可能,检察干警在领导的关怀下,毫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检察工作各条战线捷报频传,呈现出“家和万事兴”的良好发展状态。该院不仅注重解决干警子女的入学问题,还积极帮扶联系乡镇六合乡的留守儿童,他们每年都要在六一儿童节等节点前往六合乡小学看望那里的留守儿童,给其带去学习用品,送上4000元左右的帮扶金。当然,该院的帮扶并不限于联系乡镇,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他们帮扶的身影。罗伟检察长就亲自联系帮扶了一位营二中的在校贫困生彭林,认其做“干儿子”,截至当前,罗检已资助彭林学习、生活经费6000余元。在罗检坚持不懈的嘘寒问暖中,彭林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学习也不断取得新进展。

编辑:quanyi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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