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跑了 庙子没跑脱

2015-09-15 08:41 来源:51网 分享到:


王某(中)为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送上致谢锦旗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工程竣工,包工头却人间蒸发,只留下一张工资欠条。在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农民工王某等人向法院起诉,最终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为表达谢意,9月11日,农民工王某专程到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送上致谢锦旗。

2014年4月,经人介绍,中江籍的王某来到成都某工地做砖工,该工地系四川某劳务公司承建。但王某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与包工头刘某达成了口头用工约定。工程竣工后,刘某没有立即支付其工资,而只给王某出具了工资欠条。当王某找刘某索要工资时,却发现已联系不上他了。此时,焦急的王某赶到劳务公司,要求其给个说法。而该公司称:要领工资可以,先找到包工头刘某。

随后,王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正在值班的李楠律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为其分析案情道:你有刘某出具的工资欠条,若起诉可以告刘某。但目前刘某联系不上,要讨回工资就有难度。李楠律师当即建议王某先向当地建委、劳动局等部门反映此事,通过相关部门协调拿回工资,即使拿不到,通过他们的调查,可确认他在工地务工的事实,就可直接起诉公司。

不久,王某向当地建委投诉,并在其协商下拿回了一部分工资。由于剩余的工资还没拿到,王某再次向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现在有了建委调查资料及包工头出具的工资欠条,可直接起诉劳务公司讨回工资!”李楠律师斩钉截铁地说。今年7月,王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不久,该公司主动找到王某协调此事,同意支付其另一部分工资,王某随即向法院撤回起诉。

谈起此案,李楠律师深有感触:遇到这样的事情,农民工可以到法院起诉包工头;但如果包工头消失了,那就收集证据将用工单位一同起诉。故此,农民工遇到欠薪时,最好让包工头或劳务公司出具有效的工资欠条,为今后的维权工作做好准备。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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