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程引发两死两伤惨案 湘潭检察维权化解十年纠纷

2015-10-30 08:43 来源:湘潭日报 分享到:

湘潭在线10月30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 通讯员 杨建兴 黄前良) 10年前,一桩两死两伤的杀人案在湘潭发生,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跑并客死他乡,为了赔偿问题,两个家庭备受折磨,濒临崩溃。而检察官、法官用真诚和智慧将这起十年纠纷成功化解。

10月26日,双方当事人代表来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将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郑子昆的手中。

为抢工程,两条无辜生命被杀

这起凶杀案发生在雨湖区昭潭乡高标村。2002年8月,高标村为改善村容村貌,决定改造村里的农贸市场,经过预算需要39万元的改造经费。村长李建设成为了这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村里改造农贸市场的事情传开之后,李建设的堂兄弟李耀光打起了主意,他想通过这层亲戚关系,承接下这个工程。但村里的一个赵姓的基建老板想为村里做点实事,对李建设说“只要18万元的成本费,便能帮村里把农贸市场改造了”。最终,高标村通过召开村委会、党员大会、村民小组会,一致同意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由赵姓基建老板承包。

由于没有承包到工程,李耀光对李建设怀恨在心,不仅到工地上闹事阻工,还纠集他人到村委会闹事,将李建设打伤,更扬言要炸了他房子,杀了他全家。

两年后,惨案果然发生了,据公安侦查记录显示,2004年6月5日凌晨,李耀光手持菜刀,翻墙爬进了李建设的家,适逢他有事外出。报复心切的李耀光逮谁杀谁,将熟睡的李建设妻子和大女儿杀死,还将其未成年的双胞胎儿女李文、李思砍成重伤。

作案后,李耀光给家里留了100元钱,给妻子刘月娥和儿子李文华写了一封信后,便搭乘出租车畏罪潜逃。经多次侦查仍未发现李耀光的行踪后,警方在网上发布了通缉令。

诉求赔偿,审执十年结果渺茫

在李耀光犯下命案后,2005年9月22日,李建设向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李耀光及其妻子刘月娥共同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89万余元。但因李耀光下落不明,法院于2005年10月20日裁定中止诉讼。几年后,李建设因病死亡,畏罪潜逃的李耀光因交通意外客死他乡。于是,2012年8月1日,雨湖公安分局撤销了李耀光涉嫌故意杀人案。

李建设的双胞胎儿女李文、李思因不服气,于2012年11月20日向法院申请恢复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追加李耀光的儿子李文华为被告。2013年4月19日,李文、李思向法院补充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刘月娥和李文华在李耀光财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等147万余元。2013年7月1日,雨湖区人民法院裁定恢复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李耀光为报私仇,采取不法手段,杀死原告的母亲和姐姐、砍伤原告,应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李耀光与刘月娥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一套房屋于2013年4月8日因征拆获得260.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其中一半应作为李耀光的遗产由两被告继承,故两被告应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014年7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刘月娥、李文华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李文、李思13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刘月娥、李文华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12月12日,经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后又经再审、再审申诉,法院依然驳回了刘月娥、李文华的诉讼请求。

监督审查,厘清判决岐议焦点

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刘月娥、李文华认为刑事案件未侦破,凶手未抓获归案,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就认定为李耀光为故意杀人犯,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系立案错误、审判错误、程序违法,于今年5月26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撤销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潭中民申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申请对本案予以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受理了该案,案件承办人郑子昆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陷入了沉思:从表面上看,由于意外的原因,刑事案件虽撤销,侵权事实存在,但全案特别是一、二审法院判决裁定疑点甚多。

第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单独起诉,在我国诉讼史上尚无定论,况且在该案中,按照刑事证据规则,公安机关尚未查实李耀光涉嫌犯罪的有效证据,李耀光潜逃期间又遇车祸身亡。刑事案件撤销后,仅凭一些表象和推测能作为民事案件的有效证据使用吗?

第二,李耀光潜逃后,其妻刘月娥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了扩建和装修,此遗产范围已非彼遗产范围。在房屋拆迁费中,李耀光与刘月娥共有的财产应该是在扣除搬迁费用、过渡费用、各项奖励、停产停业及营业补偿费用后的余额即161万元(包括刘月娥后期扩建的房屋在内),而不是法院所认定的260.8万元,即使是这样,李耀光在房产上的遗产也只有80.5万元。

第三,湘潭某拆迁公司确定刘月娥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后,一审法院向该拆迁公司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拆迁公司不但没有执行,反而将拆迁款直接给了刘月娥。

因此,郑子昆立刻找到一审法院执行法官,仔细分析了案中每一个细节和当事人对审判不服的原因所在,并与办案法官一道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双方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疑点的办法。

前后不到一周的时间,检察官、法官将案件结症集中后,就如何划定李耀光的遗产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统一执法意见,最终锁定李耀光的房屋遗产为80.5万元,加上李耀光在广东惠州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的赔偿款7.2万元一分为二,共计84万元。遗产数额确定后,也为该案的处置工作打下了基础。

检法调解,两个家庭重获新生

事发后的10年里,两个家庭均已支离破碎。李建设为了安葬两个死者,和医治受重伤的两人,忍痛将一套价值上百万的住宅,以60余万元廉价作为预征拆抵给某拆迁公司。两年后李建设病故,尚未成年的李文、李思姐弟相依为命,靠原本不太宽裕的姑姑接济艰难度日。为维权,10年的索赔诉讼也只能在姑姑的带领下东奔西跑。如今,刚成年的姐姐李文为了不增加弟弟的生活负担,远嫁湘西农村。

另一边,自李耀光出逃后,妻子刘月娥为将未成年的儿子李文华养育成人,靠着打零工度日,多年来已是债台高筑,而杀人嫌犯家属的名号让她不敢在人前抬头。

检察官、法官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困境后,从2015年8月起,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律师进行调解,通过半个月的调解,李文、李思等人最终都以宽宏大量的姿态放下了仇恨,同意了刘月娥、李文华赔偿84万元的和解协议。可是刘月娥东拼西凑,只能拿出50万元,尚有34万元的缺口没有着落。

于是,郑子昆与法官一道,找到本应协助法院执行冻结刘月娥拆迁补偿费而未执行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调。该公司最终答应承担余下的34万元赔偿款。

今年10月17日,李文、李思在拿到84万元赔偿款后,终于露出了笑容。一起长达10年的赔偿纠纷,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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